2012年3月28日 星期三

認識腸病毒

<腸病毒感染
腸病毒世界各地都有,通常在春、夏季及初秋流行,台灣因為地處亞熱帶,氣候濕熱,適合腸病毒生存與繁殖,所以全年都有腸病毒病人
腸病毒常見的症狀包括手足口病及疹性咽峽炎,手足口病患者會在手掌、腳掌、膝蓋與臀部周圍會出現稍微隆起的紅疹,疹子的頂端大多有小水泡,口腔也會有潰瘍;疹性咽峽炎患者大多會發高燒,在口腔後部出現水泡,然後很快地破掉變成潰瘍。腸病毒可以感染大人與小孩,隨著年齡增長,症狀愈不明顯,有些感染者只有發燒或類似一般感冒的症狀,也有很多是沒有症狀的感染,但是具有傳染力
腸病毒可以經由吃進被含有病毒之糞便所污染的食物而受傳染,或經由接觸病人的口鼻分泌物(咳嗽、打噴嚏飛沫)及皮膚上潰瘍的水泡等途徑傳染。病毒常由孩童或成人自外面帶回感染家中嬰幼兒,也可能經由接觸無症狀帶病毒感染者,或病人的口鼻分泌物傳染。玩具(尤其是帶毛的玩具)也常是幼童間傳染的媒介,容易在把玩咬弄之間讓病毒經由口鼻進入而感染。
感染腸病毒後,在症狀出現之前幾天就具有傳染力,此時在感染者咽喉與糞便都可發現病毒存在,在發病後一週內,口鼻分泌物所含之病毒量達到最高,此時期之傳染力強,而經由腸道排出病毒的時間可持續數68週,甚至長達12週之久
腸病毒在家庭之中有很高的傳染率,在人群密集的地方,如學校等處也較容易發生傳染。由於腸病毒在發病後的一週內傳染力最高,需特別注意感染者之隔離照顧,也必須特別小心處理感染者之糞便、口鼻分泌物、皮膚上水泡;發病兩週後,咽喉之病毒排出量大量減少,透過口鼻分泌物、飛沫、接觸等途徑傳染的危險性降低,但仍應注意個人衛生,避免接觸傳染,同時因感染者在復原後亦會持續由糞便排出病毒,因此仍須養成時時正確洗手、避免以手碰觸口鼻等衛生習慣,以防將病毒傳染給他人。
<重症前兆病徵
大多數人在感染腸病毒後,約710天即能痊癒,但是有極少數的人感染腸病毒後,會出現嚴重併發症,如腦炎、腦膜炎、急性肢體麻痺症候群…等。另外,根據研究資料顯示,若家中有第二個幼兒感染腸病毒時,要特別小心注意其病情的發展,因為第二個病人所接受的腸病毒之病毒量往往較高,其嚴重程度可能提高。
目前國內對於腸病毒感染併發重症已有很好的治療方式,因此,若嬰幼兒經醫師診斷感染腸病毒時,自症狀開始後7天內要特別注意觀察是否出現腸病毒重症前兆病徵(如下表所列之一者),並迅速送往大醫院就醫,以避免小孩病情惡化。
腸病毒感染併發重症前兆病徵
嗜睡、意識改變、活力不佳、手腳無力
除了一直想睡外,病童顯得意識模糊、眼神呆滯或疲倦無力,原來活潑的小孩會變得安不想動,但發燒本身就會影響小孩活力,所以上述症狀的判斷應以體溫正常時的精神活力為準。
肌躍型抽(無故驚嚇或突然間全身肌肉收縮)
通常是在睡眠中時出現被驚嚇或突然間全身肌肉收縮,隨著病情變化嚴重時,在清醒時也會出現。另外,病童可能因肌躍型抽症狀而變得無法入眠。
持續嘔吐
嘔吐可為腦壓上升的症狀表現之一,嘔吐次數愈多愈欲要注意,尤其是伴隨嗜睡、活力下降,或只有嘔吐而無腹痛、腹瀉等腸胃炎症狀時,需要特別注意。
呼吸急促或心跳加快
小孩安靜且體溫正常時,心跳每分鐘120次以上。


2012年3月23日 星期五

書包減重宣導

1.利用某天課表,示範解說如何整理書包
2.書包減重3要點
3.進行有獎徵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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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3月14日 星期三

教師週三進修-體育教學增能研習

執行地點:玄關、操場
執行方式:1.教授樂樂棒球動作
2.教授足球動作
3.教授跳箱動作
4.利用九宮格練習棒球動作
執行內容:
備註:學習多種教學技巧與活動,不但可提昇教學效能,也可藉此提升學生學習興趣,達到身體活動的目的。

2012年3月9日 星期五

體育課正常教學

 
<>透過體育課正常教學,讓學童充分活動,養成健康體態


執行內容:
備註:體育課進行排球、滾翻、跳箱、足壘球等正常化教學

2012年3月6日 星期二

體適能檢測獎勵辦法


壹、依據

一、目的:鼓勵學生從事規律運動,養成愛好運動的習性,並且改善及提昇學生體適能。

貳、實施方式:

一、定期檢測:每年四月。

二、檢測項目:

(一)心肺耐力(男1600M、女800跑走)。

(二)肌力、肌耐力(一分鐘屈膝仰臥起坐)。

(三)柔軟度(坐地體前彎)。

(四)瞬發力(立定跳遠)。

三、檢測對象:全校四至六年級學生。

四、獎勵方法:

(一)體適能金牌:各項體適能成績均達百分等級八十五﹪以上者,頒發獎金300元。

(二)體適能銀牌:各項體適能成績均達百分等級七十﹪以上者,頒發獎金200元。

(三)體適能銅牌:各項體適能成績均達百分等級五十﹪以上者,頒發獎金100元。。

參、學校依照上傳至教育部體適能網站的名單,記錄查核後,符合各獎項標準者由學校公開核發之。

肆、本辦法呈請校長同意後公佈施行之,修正時亦同。

     

體衛組長:                  學務主任:                 校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