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鏡學童不可不知的護眼觀念
學生的近視大多數是以環境為決定因素,兒童正處於眼球發育過程中,由於長時間近距離的閱讀,用眼過度、調節痙攣以及眼外肌作用於眼球壁,使眼軸變長,還有姿勢不良、偏食挑食等生活習慣,導致近視會逐漸加深。
戴眼鏡的目的是提高視力和近視矯正,戴了合適的近視眼鏡後,由於眼調節放鬆,解除了眼疲勞,再加上注意用眼衛生,糾正不良習慣,就能有效地延緩和控制近視的發展。
近視矯正配鏡需要到正規的眼科醫院進行散瞳檢查,眼科臨床證實低齡兒童一定要散瞳孔驗光,這樣才能反映孩子眼睛的真實視力情況。由於散瞳孔後孩子就不能參加各種學習班,家長就自作主張,為孩子選擇了電腦驗光配鏡,不通過散瞳驗光僅靠電腦監測的配鏡會對孩子的眼睛造成許多的危害,首先孩子的假性近視往往會“欺騙電腦”,其次兒童的遠視眼、高度散光也會使電腦檢查時感到“力不從心”。
許多家長在給孩子近視矯正配鏡後,就不再去眼科醫院檢查了。眼科臨床實驗證實,每3個月讓戴眼鏡的近視學童去眼科醫院複查具有以下好處:1、能明確得知學童原有的假性近視是否已被治好;2、能明確得知學童的混合性近視中的假性近視是否已被治好;3、能明確得知學童原有的真性近視是否發展了。
學生視力下降的原因有許多種,有時並不一定是由於近視和近視散光引起的。一些眼底病變也表現為視力下降。因此,在驗光前應進行系統的眼科檢查,台北眼科醫院每年要接待近一萬例兒童視力障礙的兒童,驗光前檢查發現其中存在許多的弱視、斜視、先天性白內障、先天性青光眼、先天性眼底病、先天性眼球震顫的兒童,許多家長發現孩子視力不好,往往誤認為是孩子患了“近視眼”,等到眼科醫院檢查時才發現患了以上眼病,但是已經錯過了最佳的治療時機。
因此,家長們在給孩子近視矯正配鏡後,應經常帶其去眼科醫院複查,而不是只至眼鏡行重新驗光。且應每3~6個月複查一次,這樣才能及時了解近視眼的病情變化。視力減退,就應再配度數合適的眼鏡,因為戴度數過低的眼鏡同樣不能矯正視力,無法減輕眼睛負擔,使度數還會加深。兒童正處於生長發育階段,他的瞳距也在增長,所以定期檢查視力,定期重新驗光配鏡,不僅僅要調整屈光度數,還要更新瞳距,這樣才能更好的保護自己的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