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明宗國小101學年度體育競賽實施辦法
壹、目的:
一、提高學生對運動之興趣,並發揮團隊精神、促進身心健康。
貳、比賽項目與場地:
一、六年級---籃球比賽(籃球場)
二、五年級---躲避球比賽(籃球場)
三、四年級--躲避球比賽(籃球場)
四、三年級---大隊接力(跑道)
五、二年級---足球接力比賽(升旗臺前草地)
六、一年級---跳繩比賽(司令台前)
參、比賽日期:102年1月學期最後一週。
肆、比賽辦法:
1.以年級為單位,秉持互相觀摩學習之精神,由各班導師明定比賽規則。
2.所需器材請先協調體衛組準備,當天裁判與計分人員請各班導師自行協調。
伍、獎勵:
各年級取一名,頒發獎金300元,以資鼓勵。
陸、本計劃經費由家長會費用下支出。
柒、本計劃呈請校長核可後施行。
六年級籃球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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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級躲避球賽 |
三年級大隊接力 |
二年級足球接力賽 |
一年級跳繩接力賽 |
獲勝班級公開頒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