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依據: 教育部「推動國中小學生普及化運動計畫」辦理。
貳、目的:推動校園運動風氣,促進學生身心健康,養成良好運動習慣。
參、比賽辦法:
一、班級毽子與跳繩賽:
1.全班學生皆需參與。只能以腳踢,方式不拘,但高度需超過胸部,且連續不中斷、不落地。落地後,便停止計數。
2.每人有兩次機會,以最高次數為登記成績。最後,以班級平均每人踢毽子數者最高者,為年級勝出班級。
3.比賽日期:102年9月25日(三)8:00。
4.比賽項目與年級:三至六年級踢毽子;一至二年級進行跳繩比賽(30秒內記數次數,中斷可累計)
5.裁判:另行訓練六年級學生擔任。
6.每年級各取一名,頒發獎金300元。
7.流程:
A.
從201、202....依序上台,叫到的班級,直接起立,從班級右方魚貫進入比賽場地,帶著自己的毽子,找到自己班級號碼的裁判後,站定位等待開始的哨音。裁判著號碼衣,坐在自己搬來的小木椅上,
B.
有問題不參加的學生,不上台直接坐在原地等,裁判則以打叉方式記錄成績。
C.
需要毽子者,請於進入比賽場地前由導師協助借用學校毽子。
D.
下一個預備隊伍,請於陽台處等待。
E.
聽到哨音就開始,若遇不可抗力的偶發事件,報請約翰老師裁決後,可重新計數。兩次踢毽子機會後,裁判應該先告知該生跳繩次數,並在學生見證下記錄次數。(次數有爭議時,以裁判計數為主)
F.
確定記錄完的學生,直接離開比賽場地,回原來班級位置坐下。
G.
如此反覆進行,直到最後602班級...與..裁判組學生彼此交換互評結束
8.秩序控管:各班導師負責自己班級秩序維持,如有過度吵鬧,經勸告不聽,則酌扣其分數
二、個人績優賽
1.由上述比賽成績中,逕取年級排名中,成績最高的男女生各二名,各頒發50元獎品。
2.個人成績若未達毽子20下的標準,則不予錄取;
肆、比賽器材:跳繩、毽子質料不拘。器材設備均由參賽者自備。
伍、本計劃經費由家長會支出。
陸、本計劃呈請校長核可後施行。
承辦人: 主任: 校長:
明宗國小踢毽子比賽經費概算表
項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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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 目
|
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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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
|
單價
|
總 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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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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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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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體賽獎金
|
6
|
份
|
300
|
1800
|
1-6年級
|
2
|
個人賽獎品
|
24
|
份
|
50
|
1200
|
|
合 計
|
3000
|
承辦人: 主任: 主計: 校長:
成果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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