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宗國小健康促進學校成果網
展示明宗國小健康促進各項成果
2014年2月6日 星期四
[公文]對選手(學生)指導採行適法、適性之管教技巧
主旨:教育部爾來迭接獲民眾反映,各級學生比賽場合時常發現有教練對選手指導時有嚴厲指責用詞或體罰等情事發生,請各校持續適時宣導,並協助所屬教練增進輔導知能,善用適法、適性之管教技巧,請 查照。
說明:
.....(略).....
三、前揭法規雖以編制專任運動教練為適用對象,惟對於所有於學校從事學生選手培育之教練(包括新舊制、約聘僱教練、教師或其他兼任者)皆應以鼓勵方式為宜,並有保障他人身體自主權之義務,不宜以口出恐嚇言語或體罰等不當管教方式對待學生選手。對於違反前揭規定者,各校應依法令與聘約追究責任。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
較新的文章
較舊的文章
首頁
訂閱:
張貼留言 (Atom)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