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14日 星期五

視力複檢說明


各位老師早安:

因有幾位學生家長反應 
所以在此重新說明為何此次會請已經配戴眼鏡者做視力複檢

      人的成長期約在出生到20歲之間,這段時間眼球也會隨著身體的成長照比例加大、加長。因此,此時期的眼球是柔軟的,易受壓力影響而變 形。如果在成長期長時間的近距離用眼,眼球就會長得太快超出正常的大小,會變成近視或增加度數。小孩的近視在小學期間,大約每年會增加100 ~150度,所以兒童近視的治療以預防加深為主。眼科醫師建議學童配戴眼鏡後每半年就須重新驗光一次,配戴不適宜的眼鏡,很容易促使近、遠視或散光的度數增加,進而變成高度近視。定期檢查視力次的好處是,當發現視力有變化,馬上調整作息,作視力放鬆運動及多休息,假性增加的部分還有機會挽救。
        再加上有些配戴眼鏡的學童可能只由驗光師進行,並未經過眼科醫師進行檢查。所以高雄市政府101/11/12公文要求,從即日起只要裸視未合格學生,皆需繳交眼科診所或眼科醫院就醫資料,造成各位老師困擾真是對不起,辛苦各位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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