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28日 星期四

1-1擬定健康促進計畫

 
評鑑指標1-1
學校能依據學生健康問題作分析,擬定健康促進計畫,並經校務會議通過。

佐證資料說明:

一、 制定本學年度完整實施計畫 (1分)
  • 已擬定「高雄市湖內區明宗國小健康促進學校三年短期計畫」 ,計畫期程自 114年8月至116年7月底止 。
  • 內容涵蓋背景現況分析、具體措施(含衛生教育政策、健康體位、視力保健、口腔衛生、體適能等議題)、工作組織分工、年度工作重點行事以及獎勵措施 。
二、 依據學生健康問題與需求擬定策略與工作 (2分)

計畫詳列 112 至 113 學年度學生健康數據分析,並針對弱點擬定具體改善策略 :

  • 健康體位:分析顯示 113 學年度過輕 (13.06%)與肥胖 (14.13%) 比率仍有改善空間

 策略推行 SH150 方案、宣導 85210 原則,並將每週一訂為 健康蔬食日

  • 視力保健:分析發現113學年度本校視力不良率優於高雄市平均值 。 

 策略:持續現有視力保健策略

  • 口腔衛生:分析顯示113學年度齲齒率優於全市平均。

策略:持續現有口腔保健策略

三、 經全校性會議決議通過之紀錄 (1分)

佐證內容:本計畫已於 114年9月15日校務會議 討論並獲得通過 。

列於校務會議紀錄 第3頁 五、討論事項 提案討論二

2026年5月27日 星期三

1-2校長帶領學校辦理健康促進相關增能活動

 

評鑑指標1-2 校長帶領學校辦理健康促進相關增能活動

佐證資料說明:

一、校長主持行政會議,討論健康促進相關議題,會議紀錄從1148月至1153月,涵蓋健康促進學校的各範疇:學校物質環境、學校社會環境、社區關係及個人健康技能。會議次數累計6次。(2分)

二、校長參與校內各項健康促進活動次數累計6次。(2分)

  • 1-3學校會議討論健促工作紀錄

     

    評鑑指標3.學校會議(導師會報、行政會報或衛生委員會議等)討論健康促進議題工作及記錄

    佐證資料說明:

  • 於教師晨會會議中報告與討論健促議題工作,並做成紀錄。
  •                     1140828教師晨會會議會議 (請點選)
    (以橘色螢光標示)




  • 召開運動會籌備與檢討會議,討論體適能與健康體位議題工作,並做成紀錄。

    • 與家長會召開運動會籌備會議,確認競賽項目,提升健康體位中親師間的合作。


    115/3/9晚上召開家長會,進行運動會籌備事項討論


  • 總導護於平日宣導相關健康促進工作與活動,並紀錄於導護日誌。


  • 2026年5月26日 星期二

    1-4納入學校行事曆中或聯絡簿

     

    評鑑指標4.將健康促進推動內容及活動,納入學校行事曆中或聯絡簿。落實執行並有紀錄可查。

    佐證資料說明:

    • 114學年度健康促進學校計畫中,將各項健康促進事務整理成甘特圖,便於掌握工作期程。
      成果照片

    • 學校行事曆中納有各項健康促進活動,讓學生與家長能明確了解。
    • 於學校網頁製作公開行事曆供家長與學生查閱。


    成果照片

    學校網頁左側列最下方【校內活動曆】,列有本校各項活動日期。方便家長與學生,即時得知學校的各項行事。

    •  聯絡簿中有口腔保健、洗手與各類疾病防治衛教資料,不僅能建立學生的健康生活習慣,也是學校與家長共同串起防疫與健康網絡的重要媒介。

    • 學生能有效利用聯絡簿上各項衛教資料, 自我檢視衛生健康習慣,進行登革熱自我檢查。

    2026年5月25日 星期一

    2-1針對健康指標落後項目、提出可行之改善策略

      

    評鑑指標2-1 針對健康指標落後項目、提出可行之改善策略,並有具體成效

    佐證資料說明:

    • 依據教育部學生健康資訊系統呈現112-114年各年級健康數據。內容涵蓋有健康體位過輕、適中、過重、超重比率;視力不良率及就醫複檢率、未治療齲齒率及複檢比率。並且能與高雄市進行比較。

    • 在「全民健保/正確用藥」與「口腔衛生」兩議題,針對教育局設置健促問卷平台前後測之問卷結果進行分析檢討,並提出改善策略。

    2026年5月22日 星期五

    2-2每二年至少參加18小時衛生相關研習

      

    評鑑指標2-2 健康教育專長教師,必須具備健康教育專業知能,且每二年至少參加 18 小時衛生相關研習;非健康教育專長之配課教師,當年度至少參加 9 小時衛生相關研習

    佐證資料說明:

    • 114學年度本校健康教育課程之配課教師共計15名 
    • 本學年15位配課教師中,共有14位教師順利達成或超越9小時之研習時數要求,其中兩名老師研習時數最高達24小時 ,展現高度教學專業精進意願。未符合規定之1員,主因為該員於115年8月1日辦理退休,較難於下學期進行規劃補救。
    • 積極辦理豐富且多元的校內健康促進相關教師研習,主題涵蓋有:健康促進與特教照護、身心健康與體育社群以及安平港戶外實地參訪踏查。


    衛生法第17條及其施行細則第13條規定:
    一、健康相關課程教師,應每2學年至少參加學校衛生相關研習18小時專業在職進修。

    二、健康相關課程教師係指教授健康教育課程教師,包含國小班級導師及科任教師。

    三、學校衛生相關研習包含參與校內外或線上學習衛生保健各項議題,如視力保健、口腔衛生、健康體位、營養教育、飲食安全、菸害防制、檳榔防制、性教育(含愛滋病宣導,不含性別平等研習)、正確用藥、防制學生藥物濫用、安全教育與急救(含CPR研習)、傳染病防治、心理健康…等。

    四、近兩年內擔任健康相關課程1學期以上未達1學年者,參加學校衛生相關研習須達6小時,擔任健康相關課程合計未達2學年者,參加學校衛生相關研習須達12小時,擔任健康相關課程2學年者,參加學校衛生相關研習須達18小時。